close

於我而言,東方神起,等於,JYJCU。

所以。

JYJ只是神起的一部份。

CU也只是神起的一部份。

東方神起,等於,五。

是屬於那五個人的。


可是,這個名字給那間公司巧言令色地,盜走了。


那間公司盜走的,不只是他們的名字。

還有他們隨口就可哼出來的那些過去。


如果他們是純粹為了保住「東方神起」的名聲,為什麼一定要三隻回去?

為什麼在官司上總要人身攻擊三隻?

事實是,合約是有問題,不論如何三隻的提告點為何,合約是不合法就不合法。

為什麼總要說他們貪錢,做化妝品生意來模糊焦點?

這樣攻擊他們又說很希望他們回去,這樣真是夠誠意哦!

最可惜的是,跟他們走了那麼久的仙后,為什麼就不多相信他們一下下呢?


看到某些仙后的blog真的令我很心痛。

明明是愛著,卻不由自主的恨著。

是因為恨沒有比愛痛吧!


有人說我這種人頭腦簡單,沒有分析能力。

我只是想說,我寧可接受失望的痛,也不願,我的過度批判會讓他們折翼。


我只希望,左三右二可以維持在同一高度,然後等所有都過去了,讓他們選擇要不要再一起。


所以,即使支持右二的新碟,等於支持了那間公司的偷換概念,我大概也沒辦法了。


[大概昨晚的夢太恐怖,令我一整天都只是想著這件事完全不專心工作...打出來吼吼舒坦多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