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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大家說個真人真事,是一個我的故事。

中四(就是台灣朋友的高中一年級)時代,我還是一個頭髮超短動作超MAN的偽女生。

一日,不知何故,有了一個瘋狂的追求者。

他最初只是在課室門前等我,然後就在午餐時給我送吃的,下課下雨時給我送傘。

身邊的朋友說,他人也挺好的為什麼不考慮考慮,可是他真的不是我的菜。

小時候,只知道拒絕,以為不理他就好了,誰知他變本加厲。

他開始打電話給我的好朋友問我一天做了些什麼─我一到家他便會打給我朋友,臨睡也打一次問我們電話聊過什麼……

他開始在我上課下課時跟蹤我─不是在學校裡那種,是跟到我進我住那幢樓,看見我進電梯為止。我本來也不知道,是因為有一日放學,好朋友跟我分手後,發現有東西沒還給我,打算跑過來找我的時候發現的。

他開始收買其他同學,如果我跟其他人出去,一定要告訴他─他會贊助二十個人的烤肉趴,更會一個人把那些東西搬到活動地方,然後遠遠看著。

我知道了,開始咆哮,開始對他辱罵,甚至氣到呼他一把掌。

你們知道我罵過他什麼嗎?

「你這種人生存浪費空氣,死亡浪費土地,你不如平空消失吧!」

「你這種圾垃應該直接氣化還要抽真室丟到外太空!」

「操你媽的你可以鑽回你媽肚子裡還完再長過嗎?可是沒有用,垃圾再長還是垃圾!去死吧!」

我跟學校投訴,他竟然自動退學,然後繼續重覆以上的動作。

有誰知道我有多痛苦嗎?可是班上的同學只當是每日一笑,還拿這件事來揶揄我;怎至知我至深,每日給電話騷擾的好朋友,有時也會拿此事來作弄我。

很害怕,可是別人說,你不喜歡他,不可以不讓他喜歡你。

就是那四個大字:

小時候以為這真是被喜歡的代價,從來沒想過沒有一個正常人是會這樣喜歡人的。因為旁邊的人總是說著:

這多「自然」,多「合理」啊!

給這種事折磨了一年多,當我以為自己已經麻木了習慣了,發生了一件不大不小卻驚得我神經斷裂的事。

那天是聖誕節,跟社區中心的朋友同學慶祝完,我趕在十點前回家休息。

我知道他正跟著我,可是我又有什麼辦法呢?

快快跳進電梯,希望盡快回復「單身」,可是我進電梯後還未及轉身,我給電梯門給拍開的巨響嚇倒了。

他站在電梯門前,不讓電梯關門,給我遞了一個洋娃娃,強迫我收下去,不然不走開。

我嚇得尖叫,他沒理。

我大叫他走開,他也沒理。

我已經嚇到要拿手袋當武器,準備打走他。

是管理員聽到不妥跑過來將他趕走,我才得救。

我手一直抖一直抖,狂按那個關門鍵。

你們明白在一個密閉空間,發生這種事的恐怖嗎?

我在電梯嚇得直發抖,電梯門打開也嚇到尖叫,每走一步都怕他會突然跳出來,直到一回家,打給我好朋友報平安才開始哭出來。

一向漫不經心的好朋友聽見我大哭,才知道事情大條,不可以再視之為遊戲、笑話。

好朋友立即打電話給班導師,希望學校幫忙,可是學校不願報警─畢竟是舊生,年級還那麼小,而且他中學沒有畢業,我們報警會令他前途盡毀。

不過因為學校介入,也警告他再這樣下去他們會報警讓警方處理,好朋友也每天送我到家門接我上學,這恐怖的追求故事才完結。

如果那時他還繼續下去,我想我會縱火燒他全家,或者拿把刀將他殺死,真的,只要他能消失,我可以不計任何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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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認為我很可憐……

那明星會呼私生巴掌,會對私生「辱罵」,很正常。

 

我不是溺愛飯,也不是盲目飯,我只是一個正常人,有正常的判斷力,同理心。

我沒有給侵犯,只是給嚇到,已經是這個反應。

請問已經給日程壓得無法喘過氣來,睡都沒有睡好的他們,還要擔心在宿舍裡會給強吻、收經血禮物;在路上給人打臉碰不該碰的地方;甚至將騷擾他們的罪證拍下來錄了音,當他們不如的你願,就將那些罪證變成利刃,進一步向他們開刀。你叫他們情何以堪?

不論給你騷擾,還是給你抺黑,你只當他們是給的宰割的羊,而不是你口中信誓旦旦說喜歡的人。

旁人說報警,有用嗎?人們都只願粉飾太平─向粉絲提告、太誇張了;粉絲是米飯班主啊;他們年紀還小得他們大一點就不會了;還有:

就是一句他喜歡你,難度代表做什麼也沒錯?來騷擾他們沒錯?來碰他們沒錯?來強吻他們沒錯?

那倒不如說所有強暴犯都沒錯好了,因為,他們都喜歡他們的獵物。

 

最最變態的是,一家電視台正「收集」給騷擾的人的反應,來做一個專題。

你可以找他們現身說法,為什麼要從罪犯手上拿東西去證明他們做的事是錯的?

如果有一日要做個有關非禮強暴的專題,那需要找那些現行犯給你送些證據嗎?然後去證明那些當事人反抗得有多用力多狠然後就可以落案起訴當事人傷人?

這不是變相鼓勵那些人再進一步騷擾他人─原來這個社會,要從黑裡找灰來證明黑是白,白才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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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天夢到了有型的叛軍允浩及昌珉,在我手中救了橘子小妹,可是太生氣我打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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